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8 月 15 日正式施行,全链条规范畜禽水产养殖污染

   2026-07-06 00
核心提示:2026 年 3 月 12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我国第二部法典《生态环境法典》,定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正式落地实施,法

2026 年 3 月 12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我国第二部法典《生态环境法典》,定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正式落地实施,法典单独设立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条款,将种养行业环保约束上升至法律强制层级,所有养殖场、种植基地必须严格执行,违规将面临高额罚款、停产整改。法典第三百零九条明确硬性要求: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配套粪污收集、贮存、无害化处理设施,设备全年保持正常运行,严禁粪污直排河道、农田、地下水;散养密集区由乡镇政府统一建设集中粪污处理站点,农户不得随意堆放畜禽粪便造成恶臭、水土污染。针对水产养殖新增管控条款,淡水鱼塘、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尾水必须达标排放,湖泊、饮用水源地一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高密度养殖塘。在种植端,法典强化土壤污染管控,严禁超标重金属、高毒农药投入耕地,受污染耕地实施分类管控,禁止在管控地块种植食用农产品;秸秆露天焚烧纳入常态化执法,秸秆肥料化、饲料化利用主体可申领财政补贴。法律处罚标准大幅收紧:养殖场粪污直排、闲置治污设施,单次罚款最低 10 万元,规模企业最高可罚 100 万元;造成水体、土壤重度污染的,直接责令关停,相关责任人同步追究民事、行政责任。全国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将在 8 月起开展为期 3 个月种养行业专项普法排查,重点核查粪污处理设备、尾水处理系统、农药兽药使用台账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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